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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胎权是美国最具有争议的权利之一。堕胎权在美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在沿用习惯法和限制堕胎时期,由堕胎权所引发的冲突并不激烈。那时关于堕胎问题的争论主要还是停留在医学层面上。在20世纪中叶后,由于各种社会因素的作用,社会开始呼吁堕胎法改革。一部分持选择权观点的人呼吁废除限制堕胎的法律,他们主张妇女堕胎如怀孕、避孕一样,应当属于妇女隐私的范畴,因此,法律应当保护堕胎权。而一部分持生命权观点的人极力反对堕胎权,他们认为堕胎权的滥用是谋杀胎儿的生命,是对社会价值的亵渎。特别是罗伊判例后,选择权派与生命权派的斗争愈演愈烈。堕胎权争议演变为一个包含了伦理、道德、政治的复杂问题。我写的硕士毕业论文《论美国堕胎权之争》,着眼于美国社会中由堕胎权而引发的争议。文章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序言中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和意义。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堕胎权在美国的发展。堕胎权在美国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分别是沿用习惯法、限制堕胎、堕胎法改革、后罗伊时代。在堕胎法改革时期重点阐述了著名的罗伊判例,罗伊判例的起因、发展、结果。第二章阐述了生命派的观点与选择。生命派的主要观点有二个,分别是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和堕胎会使社会价值沦丧。生命派从这两个观点出发反对堕胎权。生命派为支持自己的观点,成立了一系列的组织,进行反对堕胎权的运动。第三章阐述了选择派的观点与选择。选择派的的主要观点也是立足于人类生命的开始和禁止堕胎权的社会意义这两方面的。选择派认为人的生命开始于出生,母亲享有自主选择终止妊娠的权利。而且,对堕胎权的限制是对民主、文明的阻碍,不利于社会的长足发展。为了支持堕胎权,选择派也开展了一系列的斗争。第四章阐述了堕胎权的实现。从人的生命开始于何时、胚胎是否具有利益两个方面出发再次分析罗伊判例。阐述了堕胎权实现的理论依据。结语部分指出了堕胎权争议在美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