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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在新的形势下,社区所承担的职能越来越多,诸如城市改革,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社会管理等等。社区已经成为城市中各种利益和矛盾的聚集点。政府各部门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把管理末端伸向基层,并通过社区实施有效的调节和管理。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解决这些新问题关系到成千上万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共同承担。而社区中介组织的特殊作用和职能正回应了建设和谐社区的需要。 一直以来,学术界这样定义社区中介组织:指在社区内由居民自发成立的,在本社区范围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志愿性组织。对其基本特征的描述更是强调其区域性。显然,这一定义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影响社区中介组织在社区发展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所以,本文认为所有面向社区服务的中介组织都是社区中介组织。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区中介组织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首先,始于1978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国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带来了生存空间。其次,逐步走向深入的政府改革为中国社区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第三,随着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社会转型和多元化的趋势愈渐明朗。第四,在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多元化的进程中,公民参与的热情越来越高,公民自由、自主、自治和志愿服务的意识逐步培养和觉醒起来。第五,解决紧迫与严重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参与。虽然中国社区中介组织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与当前轰轰烈烈的社区建设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缺乏自治、能力不足、资源不足、总量不足和发展不平衡。 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法、分析比较法和个案研究法等方法,在对中国社区中介组织现状进行系统剖析后,发现目前中国社区中介组织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官办色彩浓厚,行政干预性强;公民社会意识不强,社区参与热情不高;准入门槛过高,管理机制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资金来源短缺,服务质量难以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水平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