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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寿险自1996年与财险分业经营以来已经独立走过了八年的历史,她的经营与发展为中国金融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这八年中,随着中国寿险业的茁壮成长,其经营管理已经有了自己特有的模式,但不可否认的是寿险经营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制约着寿险业的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在这些问题中,无论对保险监管部门还是对投保人来说最关键的是寿险公司是否有如期偿还的能力,所以偿付能力监管是保险监管部门对寿险业经营进行监管的主要内容。本文试从寿险公司经营过程的实际出发,结合所学统计学与保险学知识,借鉴各位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对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以期为中国寿险业的经营与持续发展做一点自己的贡献。 全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叙述了寿险业从1996年独立经营以来的整个发展历程及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此体现寿险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及其存在和继续强大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导致寿险偿付能力风险的诱发因素。本文一一分析了导致偿付能力风险的各种诱发因素,其中利率变动风险、责任准备金的提取风险、保险金运用渠道狭窄导致的风险都是寿险业偿付能力不足的重要诱发因素。之后强调加强偿付能力监管的现实意义。 第三部分是中国寿险可实施偿付能力动态监管的实证分析。偿付能力监管不仅是监管部门对整个寿险业实施有效监管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核心内容。无论是费率的厘定还是准备金的各项足额提取都属于保险监管的静态监管,要使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保持充足的偿付能力,保证公司良好的财务稳定和较高的信誉度,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关键是制订出一套基本可靠的预警指标体系作为对保险业偿付能力实施动态监管的有效工具。为体现偿付能力动态监管的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查找数据资料对于动态监管的过程作了实证分析,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