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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国家启动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路线,在单独核定“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后,正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电力生产和销售价格由市场形成,目前各省已相继建立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正在改革和完善电力交易机制。改革后,用户用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市场交易价格指市场化交易形成的发电厂上网电价,由用户与售电企业通过双边协商自主确定,或者按照市场规则通过竞价交易确定。国内外的竞价交易方式主要有多卖多买的集中竞价(撮合)交易和单边挂牌交易。作者希望建立具有仿真功能的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模型来为购、售电主体竞价申报提供辅助支持。本论文针对2017年云南省月度集中竞价(撮合)交易市场进行建模研究。研究围绕三个核心问题:第一,云南省月度集中竞价(撮合)交易的价格形成机制是否合理;第二,交易中心以外的电力购、售电主体能否研发类似于仿真系统的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模型:第三,如何利用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模型为购、售电主体竞价申报提供辅助支持?为此,论文开展了五项主要研究:1.研究电力市场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机制的经济学原理及其价格形成机制;2.研究云南电力市场集中竞价(撮合)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的合理性;3.研究开发建设具有市场仿真功能的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模型;4.研究能否利用交易模型,依据交易中心披露的有限数据拟合电力市场购、售电主体报价分布情况;5.研究如何利用交易模型为市场主体参与集中竞价(撮合)提供辅助支持。为做好研究,作者查阅了大量历史文献、政策规则、专业书籍并向业内专业人士请教,访问了北欧电力交易中心(http://www.nordpoolspot.com)、美国PJM(http://www.pjm.com)等国外电力市场管理或运营网站。为论证云南电力市场集中竞价(撮合)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的合理性,用经济学原理解释了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机制,用数据和事实论证云南不是完全竞争市场,不宜用边际价格统一出清成交电价。为设计好交易模型,耗时5个月编制模型程序,共三十多个版本,编写了上万条程序语句,开展了数千次运行程序测试。为验证模型可以拟合报价分布,并研究申报价格标准差对交易成交率的影响,进行了数百次全过程的集中竞价模拟交易。通过分析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区域电力交易模式要结合自身电力市场情况合理设计,不可生硬照搬;第二,云南电力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价格形成机制设计符合云南电力市场实际;第三,开发具有交易仿真功能的电力市场集中竞价(撮合)交易模型是切实可行的;第四,利用集中竞价交易模型,能够依据交易中心披露的申报和成交信息拟合市场主体申报电价分布;第五,集中竞价交易模型可以为市场主体竞价决策提供有效的辅助支持,提高竞价成交率并降低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