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直至土地改革之前,沿袭上千年的土地私有制在乡村社会衍生的租佃制度和主佃关系仍稳定地存在着。地主对土地的占有使其在主佃关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佃农为租到地主的土地满足生存需要不得不承担多种义务,在主佃关系中只能处于从属地位。在地主主导、佃农从属的主佃关系下,主佃双方各自的生存状态也由此呈现出巨大的差异:佃农尚未满足温饱,社会地位低下;地主生活富足,在村庄中有身份有地位。国家强力主导下的土改运动使地主和佃农的生存环境都骤然发生改变,他们原有的“主导-从属”关系和生存状态被彻底撕裂打破。从佃农和地主自身角度着手进行研究,乡村社会主佃关系遭到破除,佃农和地主生存环境忽逢巨变,面临新的生存环境佃农和地主在土改中会采取何种政治行为?本文试图以乡村社会主佃关系下双方的生存状态作为研究基础,通过实地访查一个村庄的土地改革过程,重点论述了随县X村的佃农和地主在土改过程中当政治生存环境、经济生存环境和人身安全环境发生变化时,为改善生存状态或控制生存状态恶化各自采取的政治行为,并试图归纳出佃农和地主除了受到国家建构外,在土地改革中政治行为一种新的解释路径和逻辑。本文认为生存理性是佃农和地主在土改中政治行为所共同遵循的一种行为逻辑,这是佃农和地主政治行为的内生动力。其中,生存环境的转变是佃农和地主在生存理性的作用下采取不同政治行为的触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