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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新型商务活动形式--电子商务活动呈现在世人面前。而作为电子商务中的典型代表--个人网店,更是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甚至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实体店的衰落。以淘宝网为例,其目前拥有近5亿的注册用户数,每天有超过6000万的固定访客1,截至2019年11月,其注册店铺约1000万家,而其中大多为个人网店经营者2,而在2019年的双十一当天中,其销售额(淘宝官方数据统计)为2684亿元,较上一年同比增长25.71%。3从上述数字可以看出,网店发展迅速,营业额巨大。因为网店经营与传统经营活动的区别只是交易形式的不同,本质上仍是销售行为,不对个人网店店主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对传统经营者的不公平,违背了税收公平的原则,所以各国对网店经营者都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转变为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对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征管的过程中,许多问题开始暴露出来:首先,税收法律缺乏对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的具体规定;其次,现行征管手段如自主申报、设立账簿、核对方式等无法有效的对个人网店店主的所得额进行确定和征收。而对个人网店店主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管,有利于个人网店销售额和个人网店店主所得额的确定,避免国家税收的流失,也有利于促进整个个人网店行业的优胜劣汰,使依靠打“价格战”“刷单”的商家难以生存,进而保护线上和线下守法经营者的权益,规范网店市场,促进网店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对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立法和执法的研究,完善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法律和执法手段,促进个人网店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本文针对个人网店店主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立法和执法问题进行研究,并结合新《个人所得税法》和《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其进行详细论述,最终提出对策及建议,为日后完善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法律提供参考。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我国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法律问题的概述。包括对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进行征管相比于对传统实体店经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在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同之处,并从理论与实践方面分析加强对个人网店店主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立法和执法的意义。第二部分立足我国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法律现状,从立法和执法两个大方面,征管法律、应纳税所得额的认定、纳税优惠措施及征管方式等四个小方面出发,分析其现状与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对域外典型国家在个人网店店主个人所得税的征管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经验进行介绍,并将其与我国相关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总结出可供我国借鉴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在整合前文提出的问题、可供借鉴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最新立法,分别从立法和执法两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个人网店店主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法律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