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

来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ash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是以担保物权为客体的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占有人以他人的财产为债权设定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善意的担保物权人有权处分该财产,以获得优先受偿的制度。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论基础是物权的公信力,善意第三人基于对物的公信力的信赖而进行交易,其利益应得到维护。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确立,不仅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经济效用,而且其对善意受让人的保护实现了利益衡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理念。   本文以我国现今法律中有关担保物权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为基础,先对担保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作了整体上的阐述,然后对三种担保物权即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分别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分析,主要解决能否适用善意取得以及如何适用善意取得这两个方面的问题。由于各个担保物权有其自身特点,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些可以适用善意取得,有些则不能。关于担保物权如何适用善意取得,文中列出了相应的构成要件,其中对如何判断第三人为善意这一要件作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在进行理论分析的同时,笔者也结合在实践中遇到的关于担保物权善意取得的问题作了分析。
其他文献
本文以可撤销合同制度为研究对象,在探求制度设计之价值取向的基础上,运用历史法学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可撤销合同进行研究,并在案例分析基础上提出相关设想,以期构建更为合理的可
学位
海外投资作为一种重要的国际资本流动方式,在各国的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程度已成为衡量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指标。为了加快我国改革开放和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中首次出现“内部管理信息”字样,此后其逐渐成为政府信息不公开的“第三条款”。然而,规范并未提供对“内部管理信息”概念的具体解释,理论界也尚未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实务部门难以应对相关的信息公开申请,导致我国信息公开豁免范围的弹性过大。欲解决上述问题,切实的方法在于针对文本运用各种解释学方法,并结合案例及学理进行分析。本文拟从构建内部管理信息
随着影视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一方面使得影视剧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又由于技术的发展给影视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弊端——盗版影视日益猖獗,严重影响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