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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体系建设的理论在企业管理应用中产生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十分显著的效益。近年来,国内外一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机构也大胆探索,把标准体系导入公共管理领域,把企业管理的理念和办法应用于行政管理工作中,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加强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不仅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旌,同时也是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发挥效用的必要前提。标准化建设不仅有利于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推进行政机关作风转变,而且有助于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能,从而为公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因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基于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进行研究,不断探索构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简便可行的、行之有效的模式,不仅在理论方面有重要意义,在实践应用上,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理论方面,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问题进行研究,不仅是对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继承和发扬,而且有利于促进相关理论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丰富和深化服务型政府理论,同时也有助于完善标准化理论。实践方面,可以为行政服务业务流程再造提供借鉴,为政府部门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供范例,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更好的发挥效用提供有效途径。 本论文运用文献研究法、规范研究法、个案研究法等研究方法,从服务型政府建设出发,运用服务型政府理论,结合业务流程再造理论,同时,研究了行政效能监察理论,综合分析了行政服务标准化理论,结合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基本情况和部门职能,对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背景、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莱芜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进行了分析。在这两部分的基础上,对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构建依据和原则、服务标准体系的基本框架,以及构建行政服务标准体系的基本流程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将重点放在体系构建的具体实践方面,对为什么构建、构建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如何构建三大体系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本论文的主要特色和创新点在于:将企业标准化理论和经验与行政服务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实践相结合,以莱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例,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实践运用,形成了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有效模式;将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与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相结合,把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作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发挥效能监察作用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对于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