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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重庆市“打黑除恶”斗争的不断深入,黑恶势力’犯罪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成为重要的社会热点话题之一。黑恶势力犯罪对社会具有巨大的危害性和整体冲击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破坏金融秩序的正常运行,阻碍平安建设、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其发展、蔓延正严重威胁着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正常发展。如何修改和完善立法、加强司法实务工作,以及从理论上研究、分析预防和控制黑恶势力犯罪的措施,已成为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本身就是我国预防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对策,为了更好的发挥该项行动的作用,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一个体系,一个机制。一是建立“打黑除恶”预防体系。“打黑除恶”预防体系是我国司法实践中预防犯罪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一部分。构筑“打黑除恶”的预防体系通常要从三个方面着手,即黑恶势力犯罪人的预防措施、黑恶势力犯罪被害人的预防措施和犯罪方式、工具的预防。建立“打黑除恶”预防体系,从宏观上把握和统筹安排“打黑除恶”,这样才能够做到高屋建瓴,统领全局。二是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打黑除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地运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种方法进行治理和预防,最大限度地铲除黑恶势力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黑恶势力犯罪的产生绝不是偶然的,它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有着广泛而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原因。由于黑恶势力犯罪原因的多样化,导致预防其犯罪的复杂化,换言之,要多层次、全方位的预防,而不能只是从某一方面或某一角度去预防它。否则根本达不到预期和应有的效果。因此,必须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研究“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方面应该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实际情况,另一方面也应该吸收和借鉴国外和历史上打黑除恶的先进经验,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研究和分析,为预防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