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垃圾短信以不请自来为基本特征,严重侵犯手机用户的生活安宁权、隐私权等诸多权益,并伴随着短信诈骗、不良信息传播等诸多问题,其存在已有10余年,形成了一个年规模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庞大灰色产业,广大手机用户深受其害。通信行业主管部门从2004年起,前后进行了5次专项整治,但由于电信市场受大型国企垄断,市场主体之间地位严重失衡,在垃圾短信产业链上,除了用户,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内的其他产业主体都是垃圾短信的受益者,外界无从对运营商等的治理过程进行监督评估,且电信主管部门执法权限无法触及其他产业链主体,导致垃圾短信治理效果十分有限,有必要借鉴电信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垃圾短信治理上要有新的思路和方法。当前的垃圾短信治理,主要是媒体舆论推动,政府进行专项整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迟迟不见动静,使得垃圾短信治理效果有限。因此,有必要发挥政府之外其他“多中心”主体的积极作用,更好地治理垃圾短信。多中心意味着多主体,本研究借鉴多中心治理理论,从垃圾短信产业涉及的主要市场主体特点及其地位研究入手,以我国现有治理方式、所遭遇的困境为基础,梳理治理思路、深挖根源,提出具备符合我国国情、可执行、长效的多中心垃圾短信治理思路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