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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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微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流的世界新技术革命,将人类社会推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跨国活动日益频繁,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合法的垄断权,通常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存在,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知识产权保护的局限性,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行使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我国于2007年颁布《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一大进步,但是在现有反垄断法的法律体系规制下对知识产权的具体适用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则,造成适用难的局面,在与国际经济社会接轨的过程中,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使得企业发展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对经济发展也有严重限制。鉴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法的终极目标的一致性,本文旨在建立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法律制度,使得我国企业在与跨国企业竞争的过程中有完备的法律做后盾,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能够平等公平的维护自身权益。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是我国学者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的问题,无论是理论学术研究还是法律制定都处于探索阶段。本文结合国际通行的做法,深入的进行理论研究,在我国现有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下,探讨建立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法律规则。本文将从以下四个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论述知识产权滥用的基础理论,包括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表现形式以及危害等;第二部分,论述反垄断视角下的知识产权滥用,介绍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立法状况,论述了判定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违反反垄断法的原则,为如何运用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提供理论基础和制度借鉴;第三部分,详细阐述了我国的立法现状及不足,提出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第四部分,比较研究了国外的成熟做法,确立了基本规制原则,详细论述了如何构建类似“指南”的指导性规制规则和建立专门执法审查机构等内容,提出了建立以反垄断法为核心规制我国知识产权滥用制度的初步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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