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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成为一种思潮,源于欧洲启蒙时代对人的主体性和个体价值的关注。自由被视为人之为人的本质存在。在自由这个第一法则面前,运用人的理性能力“重估一切价值”成为近代启蒙运动的主题。这是一种批判的精神。它要求把人作为人看待,关注现实的人性,试图重新回答“人是什么”并且提倡具有个性特征的自由人格。19世纪后期,当自由的观念传入中国,它不但与儒家的纲常伦理思想格格不入,而且必然促使这种建立在“人的依赖关系”基础上的“伦理-政治型”的整体性文化产生解构。因为这种伦理-政治传统否定了人作为个体存在的尊严和价值,造就了中国人根深蒂固的奴性人格。
本文主要探讨了近代中国启蒙运动背景下自由的缘起、内涵、特征和主要内容,以及它对人性的重新审视。它一方面以自然人性为基点,批判儒家尊卑等级分明的纲常伦理,使其失去合法性地位和权威价值;另一方面颠覆儒家君臣、父子和夫妻关系中的奴性人格,并提倡在人与人关系中建立独立、自由的新人格。它批判了儒家“存天理,灭人欲”式的伦理价值,提出在尊重个体价值和自由人格的基础上确立人的道德性。这一理论分析,因为关涉到中国传统伦理的现代转变和人的现代化这两大问题而更加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