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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的旅游形式,自产生以来,在全球范围内日益盛行,近几年在我国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在许多相关领域取得了可喜的研究成果。其中以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都取得了丰富成果,这是令人振奋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尚未重视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本文从一个尚未被理论界和业界普遍重视的视角,即着重从乡村旅游中重要的两个利益主体——主客——当地居民和游客之间的关系特点入手,探讨主客之间的交往模式及其特点,并进而对影响主客之间关系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同时对当地居民与游客相互交往所带来的影响层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最后对如何促进主客之间的相互关系,降低甚至消除其负面影响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管理措施。 在进行理论研究的同时,本文选取了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湖南省凤凰县为例,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来说明和论证这样一个事实:发展乡村旅游的最终目的是谋求旅游业与乡村地区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和最优化,达到这一目标最核心的前提是,必须达到利益相关群体的协调统一。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发展应突出“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片面地强调游客或当地居民等相关利益群体当中某一方的利益都是有失偏颇,是不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的。而作为乡村旅游的主客双方,他们之间的交往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也是不容忽视的,失去游客或当地居民支持的旅游业根本无法继续发展,是无法想象的。本文认为只有协调游客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消除彼此交往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战略思想,才能使乡村旅游得以更协调地发展。在对乡村旅游进行规划设计时,同样有必要综合考虑游客与居民的需求和利益,当地政府对旅游东道地区的管理和旅游组织者的营销策略也有必要进行相应地调整,这是目前乡村旅游发展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