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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交通肇事及逃逸案件大幅度上升,面对这一犯罪的复杂性和高发率,笔者对其相关问题进行了有关研究。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交通肇事逃逸概述中,先简述了交通肇事逃逸的含义,并通过与交通肇事犯罪的区别比较,对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论述,并指出了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关键。其次,简述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以及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应注意逃逸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持过失态度等。论文第二章交通肇事逃逸客观方面分析中,笔者首先针对理论界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的时间场所的不同观点,逐一进行了分析论证,并阐明只要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逃逸的即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否定了逃逸行为应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的观点。其次,分析了逃逸将导致危害结果的进一步扩大及更严厉的刑罚处罚等后果。再次,确定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应只限于行为人逃逸前交通肇事所撞伤之人。论文第三章交通肇事逃逸主观方面分析中,首先针对理论界有关交通肇事逃逸目的的不同观点,笔者逐一进行了分析论证,并阐明逃逸的目的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其次,分析了交通肇事撞伤人后逃逸,行为人主观上对被害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关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时逃逸人的主观心理的认定,笔者在详细论述分析了理论界不同观点后认为,应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并阐明了自己的理由。论文第四章交通肇事逃逸定性问题研究中,笔者首先分析了将交通肇事逃逸单列为罪的论点,进而提出无需单列,可按刑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适用的观点。其次,阐述了交通肇事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引起特定法律义务的先行行为,交通肇事逃逸在刑法上属于不作为,并分析了逃逸人的主观心理后,认为交通肇事逃逸能够构成不作为犯罪。而后,针对实践中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情况的复杂性,笔者简单罗列了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形后,逐一进行分析定性,并提出了处罚意见。论文第五章交通肇事逃逸其它相关问题探讨中,首先对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进行了研究,阐明了实践中两类情况均应认定为自首的观点,论证了自首制度在交通肇事犯罪中适用的合理性。其次,针对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笔者肯定了共同过失犯罪理论的积极意义,表明指使者、肇事者均为过失犯罪的情况下,指使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但当二者主观心理态度不一致时,应根据各自不同的罪过形式分别予以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