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人格权益的民事救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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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请求权理论充实了人格权益救济方式,不同于人格权益的侵权责任救济,它能及时有效的保护人格权益,使其回复到圆满状态,而侵权责任方式则侧重损失结果出现后,对人格权益的弥补和赔偿。这两种方式相互配合才能提供完整的保护。人格权请求权包括,停止侵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侵权责任方式包括损害赔偿和赔礼道歉。这些救济方式中,有物质性救济也有精神性救济。人格权益被侵害,通常不仅有物质上的损失还有精神上遭受的痛苦。对人格权益的救济也必须填补财产损失和安抚受害人精神痛苦同时并行。对精神痛苦的安抚不仅需要金钱的补偿还需要精神上的抚恤。这些救济方式并行人格权益才能得到更为充分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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