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宥制度与魏晋南北朝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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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极其重要的一个时期,唐代的许多典章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其精神内涵、理论准备、形式体例等都已在这一时期逐步发展成熟了。其中赦宥制度作为刑罚制度的另一面,从先秦产生开始,经秦汉时期的确立和发展,在魏晋南北朝时已经趋于成熟,并为唐代的法制化——纳入律令规范奠定了基础。并且其意义远远不仅在于司法程序本身,而是更为广泛地体现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尤其是作为君主维护封建统治秩序总体战略中的一环,与这一时期的政治沉浮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即以魏晋南北朝赦宥制度的大赦、曲赦、降罪、录囚和别赦这五种主要类型为轴,以大赦为重点,探讨不同政权、不同历史阶段赦宥实施情况及其呈现出来的主要特征,并力图将其与时代发展结合起来考察,发掘其深层的原因和背景,从而对魏晋南北朝政治史的演进有更全面、深刻的把握。全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绪言部分作为开篇,首先交代了本文的写作目的和所要解决的学术问题以及拟采用的学术方法。然后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和前人研究成果进行一番简要系统的介绍。第一章——“魏晋以前的赦宥”主要论述了从先秦到两汉赦宥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情况。指出赦宥的理念和事例早已屡见于先秦典籍中。但早期的赦宥都是有条件限制的,主要针对过失犯、疑狱和无责任能力的罪犯,且赦与宥之间有程度上的差别。春秋战国之际各国已屡行赦宥之事。秦朝急法不赦而亡,却产生了第一次的“大赦天下”。真正使赦宥制度开始得到确立和完善的是刘邦所建立的汉朝,并且在赦罪宥刑之外有了更广泛的内容。第二章——“魏晋南北朝赦宥制度概述”主要从制度本身来加以分析。首先指出魏晋南北朝赦宥制度包括大赦、降罪、曲赦、录囚、别赦五种主要类型。其中大赦的法律效力最高,影响也最大,是赦宥制度的核心。然后以赦文中可能包含的主要内容为切入点,分析魏晋南北朝时对赦宥的规制和一般惯例。第三章——“赦宥制度与魏晋南北朝政治”主要介绍魏晋南北朝时期不同政权、不同历史阶段赦宥的实施情况及其呈现出来的不同特征,通过一定的比较与梳理,将其与赦宥背后的政治背景联系起来考察,从而展示出赦宥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密切关联。其中又析分为“赦宥与三国政治”、“赦宥与两晋南朝政治”、“赦宥与十六国北朝政治”三部分。第四章——“魏晋南北朝时期赦宥的主要功能与作用”重在从总体上分析总结魏晋南北朝时期赦宥制度所具有的除旧布新、宣示天命;安抚拉拢异己势力;补充国家劳动力、军力;促进社会生产等现实功能的作用。同时,赦宥的过于频繁往往又易使罪犯产生侥幸心理,破坏了司法公正,对其他政治制度的正常发展也有冲击和妨碍,从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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