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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家耶夫维索尔伦在其《语用学新解》(2000)一书中提出了“顺应论”,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和途径来考察语言的使用。该理论认为语言的使用就是不断做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这些选择涉及到语言的方方面面,比如语言结构顺应中关于话语构建成分的选择。这些选择的过程具体体现在语法的各个层面上,其中包括声音结构(语音语调、重读、停顿等);词素与词汇,分句与句子等的选择。其选择的核心是动态顺应。话语构建成分的选择提供了顺应的内容,又因为语言的使用本身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这些内容必须在具体的顺应过程中,即动态的顺应选择中,才具有意义。
预设这一概念是由德国哲学家费雷格于1892年提出,原属哲学范畴,后被引入到语言学领域。随着研究的深入,国内外大部分学者都从语用的角度对预设进行探讨。学者们在研究中发现,预设与句子中的一些特别的词语或结构有联系,即句子中的某些词语或结构有预设的作用。列文森将预设触发语分为13类。
作为公众政治演说语篇的奥巴马成名演讲,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的语料是从2002年的反伊战演到2009年的就职演讲等10篇闻名于世的经典演讲。而公众政治演说已成外广大语言研究者感兴趣的语料,并对此已有大量有价值的研究,如:人际意义、文体特征,修辞手段等。因为演讲语篇是对语言动态选择有着很高要求的典型性语篇,话语一旦在公众场合说出即不可收回。本文试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即以顺应理论为基础,以语言结构顺应中话语构建成分的动态选择为框架,结合演讲稿具备的书面语和口语的双重特点,将列文森预设触发语的13种分类回归分为三个层面:语音层面、词汇层面和句子层面,剖析语用预设在奥巴马成名演讲中的应用。
本研究通过对语料进行大量详尽的分析,证明了预设可作为话语构建成分,大量运用在演讲语篇中,并根据演讲需要做出不同的动态选择,发挥预设在演讲中的作用。
本文旨在揭示奥巴马这位优秀黑人领袖是如何运用语言的技巧和策略,在演讲中巧妙地运用预设,作出动态选择,顺应听众的心理,来感染听众,征服听众,博得听众的好感和支持,从而达到政治劝说目的。本文从语言结构顺应中的话语构建成分的动态选择为框架来研究预设在奥巴马成名演讲中的应用,为解读政治演讲语篇提供了一个多维新视角。也为广大英语演讲爱好者提供了一些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