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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和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是摆在乡村发展、改革、稳定面前的重要课题,其治理成效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成败和“乡村振兴”战略能否顺利完成。然而中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改革的“深水区”,尤其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乡村被卷入现代化发展大潮,乡村转型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乡村治理也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中最为薄弱的场域。急剧的乡村社会转型对于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及其格局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出现诸如:乡村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严重不足、乡村社会的内生性发展乏力、乡村精英的大量流失和乡村治理的软性治理机制欠缺等都成为当前乡村治理所面临的巨大困境。因此,如何改变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探索、选择和建立适应乡村转型期的乡村治理新模式成为实务界和学术界研究的重点。面对乡村治理中面临的困境和难题,许多地方政府都在积创新探索适应转型期乡村治理的新模式,以积极回应国家社会治理创新的要求。贵州省Y县积极探索乡贤参事会这一乡村治理新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社会组织,它对于解决乡村转型中所面临的困境、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协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这对于改变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并建立一个包括地方政府、村支委、村民自治组织、乡贤参事会、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乡村治理体系,以此来积极推动当前乡村治理变革。但是,在乡贤参事会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同样也存在着自身管理制度的不足、“富人治村”的功利主义的考量、制度供给不健全、乡村公共精神尚未形成和乡村多元主体协同整合困难等阻力和发展困境。因此需要完善乡贤参事会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完善来支持和完善乡贤参事会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以此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中国特色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及时化解和解决乡村转型中出现和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以此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