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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点强调生态文明的重要性,并将其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发展生态经济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础和关键途径。面对中国资源红利逐渐消失、资源约束态势凸显、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和生态系统明显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加强政府在生态经济发展中的干预。西藏作为中国领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成为中国、南亚、东南亚的生态安全屏障,且西藏具有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因此,西藏的生态旅游发展对全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西藏政府必须站在建设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社会主义和华夏子孙之西藏区域永续发展的高度对西藏旅游发展做出实质性的行为。而目前学术界对这一研究鲜有涉足。基于此,本文尝试研究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应该如何作为的问题。为解决西藏生态旅游中政府如何作为的问题,本文从以下几方面开展整个研究过程:首先,从“生态旅游概念界定”、“政府行为概念界定”和“生态旅游中的政府行为研究”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文献的综述,了解了研究现状,规范了生态旅游、政府行为的概念,明确了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行为研究现状;其次,基于前面的理论,阐述西藏生态旅游发展概况。从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和人文生态旅游资源两个方面对西藏生态旅游资源进行了归纳,展示了西藏生态旅游发展的资源优势,并阐述了西藏生态旅游的发展现状。再次,研究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角色定位。该部分对政府行为在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的角色进行定位分析,将政府行为定位为宏观政策制定者、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者、服务型政府、利益相关者的协调等几个角色。第四,阐述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的政府行为模式方式选择。该部分总结了生态旅游发展中的三种政府行为模式:政府主导型、政府引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并分析了三种模式的适用阶段,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西藏生态旅游发展的现阶段应采取政府主导型行为模式。最后,在前文的基础上,从法律、行政和经济三种手段入手,兼顾企业、消费者和当地居民三者的权利与义务,提出了西藏生态旅游发展中政府行为措施的若干建议。在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采用了以下研究方法:(1)“文献分析法”,主要用于理论部分的分析;二是,“二手资料法”,研究中的很多数据来自于权威媒体、期刊;三是,“实地调查法”,文中西藏生态旅游发展现状的部分资料来源于实地调查。另外,本文体现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以西藏为研究对象,丰富了生态旅游和政府行为的研究内容。西藏生态旅游具有较强的高原特色,本文对西藏生态旅游的资源和发展现状的阐述为后续西藏生态旅游的研究做出了一定贡献;现有研究很少有从政府行为的角度研究西藏生态旅游发展的,笔者将政府行为理论应用到西藏生态旅游发展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