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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源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已经发展成为现代企业的主要方式,特别是对那些中小企业来说。我国的情况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之中,以存货或戍收账款单独或共同担保的方式占70%以上。根据世界银行对全球139个经济实体的调查研究,仅仅22个经济实体在法律上不支持将应收账款作为担保物。
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9月30日制定并颁布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同时,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其中首次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质押的权利进行了明文规定。
发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国际银行的普遍实践,也是中国银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大连银行沈阳分行是大连银行的一家市级分行,作者试图结合其业务范围和现状,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进行研究。
首先,文章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国内外的发展进行了研究,接着阐述了当前我国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总体环境,并对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优势与劣势进行了分析。其次,论文阐述了大连银行沈阳分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现状、风险及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大连银行沈阳分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办法和防范金融风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