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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两权分立衍生的委托代理问题,可以通过设计合理的薪酬契约以实现股东和高管目标的兼容,以降低代理成本。在现行公司治理中,薪酬契约的设计采用的是业绩——报酬模式,以可观察到的高管努力程度即会计业绩来度量高管对股东的贡献,并支付其相应的报酬。随着企业持有金融工具的复杂化和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有一部分会计业绩是历史成本计量属性无法反应出来的,而2007年新会计准则重新引入的公允价值计量所采用的全面收益观弥补了这一缺陷,进而产生了对公允价值计量与高管货币薪酬相关性的研究。上市公司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成为衡量公司业绩的指标之一。在对金融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和最终处置时,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管理层的努力程度息息相关,这为管理层有比较地选择会计政策、从而粉饰公司业绩以提高薪酬提供了可操作空间。从我国金融市场的角度,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更多的企业参与到对股票、债券和金融衍生品等金融工具的投资。进行金融资产的投资,有利于充分利用企业的闲置资产,增加企业的收益,但收益总是与风险并存,在进行金融资产的投资时,也相应地增加了企业的投资风险。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高管负有企业保值增值的社会责任,对金融工具的投资盈亏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进行风险投资时,理应保持足够的谨慎,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的高低,但高管出于实现自我价值和自利性动机,在资本市场进行金融工具投资时,可能在未评估市场风险和未进行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的情况下,为了单纯地增加会计业绩而进行过度投资,以达到提高报酬的目的。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能否有效约束高管的非理性投资行为,高管对于这种非理性的投资行为而造成的损失是否要受到薪酬上的处罚,是笔者关注的重点。本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的前提下,对相关文献进行了回顾和分析,找出本文的研究方向,经过理论分析、提出假设,构建模型,研究公允价值计量和高管货币薪酬之间的相关关系。主要的研究结论有:在全样本的情况下,每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高管货币薪酬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每股其他盈余与高管货币薪酬显著正相关: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正时,每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高管货币薪酬显著正相关,且高管货币薪酬与每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敏感系数显著大于高管货币薪酬与每股其他盈余的敏感系数;当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负时,每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高管货币薪酬不存在显著的负相关性;资本市场上,风险程度的高低对公允价值计量与高管货币薪酬之间的关系影响较小,这容易诱发高管的非理性投资行为,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还不能对这种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以上结论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引入对高管货币薪酬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全样本情况下,上市公司更看重真实盈余对高管努力程度的度量。同时,高管货币薪酬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呈现出了不对称的动态调整,正的变动带来更多的薪酬,而负的变动却没有减少薪酬。在当前的薪酬契约模式下,可能导致高管为了自身利益而出现过度投资和盲目投资的行为,而企业对高管的这种投资行为还不能进行有效地约束,中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仍有待完善。本文的贡献表现在站在会计业绩计量的角度,从高管薪酬契约出发,研究了公允价值计量和高管货币薪酬的相关关系,丰富和完善了契约相关理论,检验了应用公允价值所产生的经济后果,从而对改进财务报表披露、进一步推动公允价值会计更合理地运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同时,本文的结论揭露了高管在进行金融资产投资时,出于自利性动机,会表现出非理性的投资行为,为建立起综合的业绩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了一点参考。不足之处在于本文只考虑了货币激励的方式,没有涉及股权激励的部分,以短期的业绩标准来决定高管的薪酬,容易诱发高管的短视行为,而且本文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来源也未作区分,这是本文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