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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税制改革后,国家税务总局逐步建立和推行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加强管理”的新征管模式,以确保税收征收管理和新税制协调运行。新税收征管模式逐渐全面推行后,税务机关取消了税务专管员,但并未相应地建立新的有效获取税源信息方式,税源信息失控,影响了税收征管质量。本文作者以多年在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经验为基础,以齐齐哈尔市地方税务局户籍管理的成功试点为依据,论述当前最为热门的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设置问题,对黑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下一步通过设置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税源管理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本文首先对税源、税源管理、征管的定义、作用、职能定位以及黑龙江省地税系统存在的征管问题等做了详细的综述;深入分析了地方税务机关税源管理的外部、内部环境;通过对税源管理模式决定因素的论述,设计了地方税务机关税源管理模式;介绍税收管理员职能原则设计,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税收管理员的职能并对其进行分类;最后对设置税收管理员管理模式下的职能流程、机构设置和保障机制进行了论述。 本文的研究对进一步提高黑龙江省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有一定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