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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旧政权机构创建新社会的新型革命,为国际共产主义无产阶级解放运动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巴黎公社原则是关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历史经验的集中概括。可以具体归纳为:人民民主原则、社会自治原则、社会公仆原则、双廉政府原则、劳动解放原则。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毛泽东等早期中共党员在不同时期学习、宣传、纪念、接受巴黎公社经验奠定了理论基础。毛泽东对巴黎公社伟大革命经验的认知,经历了从自觉到自为、从理论向实践的探索,使巴黎公社革命精神超越一切时间和空间,实现了巴黎公社原则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的有效结合。在大革命时期,毛泽东就开始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和方法认知巴黎公社革命经验,并实现了从理论认识向中国革命实践的转化。他批判照搬巴黎公社经验的教条主义,基于中国革命实践,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中国式武装夺取政权道路;中央苏区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开辟的崭新事业,是巴黎公社事业的继续。毛泽东继承和发扬巴黎公社原则的精神,开启了民主制度试验,创建了工农民主专政的革命政权。为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制定和颁布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的制度与法规。为了巩固苏维埃政权和改善苏区人民生活,不仅创立了中国特色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建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制度,而且通过苏区的廉政建设将巴黎公社社会公仆原则中国化;延安时期,在日本外敌入侵下,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实现了陕甘宁全国民主模范抗日根据地建设与巴黎公社经验的结合。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对巴黎公社工农联盟思想的发展,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原则是对巴黎公社党的领导权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中国革命的全面胜利,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执政党的角色转变,为充分将巴黎公社原则这一本质抽象的规定化为具体的施政措施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以无产阶级开创的这一伟大事业为契机,探索出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推翻了剥削制度,建立并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力等等,都是巴黎公社原则与毛泽东在社会主义时期社会改造相结合的产物。总之,民主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对巴黎公社原则的探索到发展,是毛泽东对巴黎公社原则中国化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