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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入社会转型期以后,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其原因纷繁复杂,在应对上出现了处理不当而恶化成集群犯罪的例子,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危害性极大。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本文首先通过分析集群事件走向集群犯罪的过程,概括提炼集群犯罪的几个特征:从心理成因看,组成群体后,个体会无意识地贴上群体标签;在相互暗示中形成群体心理,共同遵守群体规范;期待性地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信息,让谣言有市场,让主体无理智,让行为变疯狂;另外,在群体性事件中,个体表现出了异于日常的行为方式,变得情绪化,容易冲动;在群体内部的合作欲望也变得更强,更容易受身边人的影响。然后笔者尝试用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来分析集群犯罪的心理成因,提出集群犯罪的原型概念。分析集群犯罪的心理成因,探析其原型,就是看在某族群生活的历史长河中所留下的烙印,使其所具有一整套适应环境和社会的心理生存机制。我们能看到,宗法制、人治思想依然对集群性事件中的主体起着非常大的作用,人的社会性和动物性交织得到了体现。最后,在分析集群犯罪成因的基础上,本论文进一步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加强法治,信仰法律,以破除宗法制和人治思想藩篱;让民意有表达的畅通渠道,及时化解不平情绪,才不至于走向群体性事件乃至集群犯罪的极端方式;切断谣言传播途径,及时发布真相,对造谣者以不同层次的法律分别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