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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侦查制度是以技术侦查措施为核心,是包含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执行、监督在内的一系列程序的总称。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将其增设为一种法定的侦查行为,此种侦查行为主要针对我国越来越多的高科技犯罪、有组织犯罪等而设置。技术侦查措施具有科技性、隐蔽性、易侵权性等特征,虽然其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侦查人员的侦查效率,但是其具有公权力滥用、侵犯公民隐私、危及社会互信等潜在风险。本文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特征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立法现状与司法现状进行分析,与国外的司法现状与制度特点进行对比,总结出我国技术侦查措施实践中的问题。本文在肯定技术侦查措施对我国侦查程序积极作用的基础上,从技术侦查措施的审批、执行与公民的隐私权保障三个方面来探讨我国立法与实践中还存在的缺陷。本文的重点在于如何平衡技术侦查措施与公民隐私权之间的冲突,如何在侦查权扩张的情况下保障公民隐私权受到最小程度的侵犯。本文在分析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完善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的思考与建议,以期侦查机关在实践中能更有效、更规范的利用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