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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亲亲相隐制度是奉行了几千年的一项法律制度和伦理原则,是封建伦理道德在刑法上的反映,具有其存在的政治基础和伦理基础。这一制度不仅存在于我国古代社会中,而且在外国历史和现代法律制度中也长期存在。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亲亲相隐制度被当作封建糟粕而彻底废除,一刀切地提倡大义灭亲、大公无私,这种现象与我国当前所倡导的各种价值存在各方面背道而驰的因素。从现代社会价值的角度看,亲亲相隐制度体现着一些基本的社会价值,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公民社会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都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具有明显的合理性,我们应当正确地对该制度加以剖析,留其有益,去其有害,利用我国古代社会中的有益文化,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文章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章文献综述本章主要是对亲亲相隐制度进行归纳概括,介绍该制度在当前的研究现状,进而表明作者对亲亲相隐制度的态度。第二章绪论本章主要论述文章对亲亲相隐制度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以及文章的可能性创新和研究方法。第三章亲亲相隐制度概述本章分为四节,主要是对亲亲相隐制度进行概述,从该制度的产生及其历史发展进行梳理,进而分析该制度产生的原因,同时阐述外国历史中的亲亲相隐制度以及该制度在中外立法现状上的规定。第四章亲亲相隐制度的价值研究本章共分为两节,主要是从自然伦理和社会价值两方面对亲亲相隐制度本身的价值做分析,体现亲亲相隐制度在当代社会中存在的合理性。第五章亲亲相隐制度的现代意义本章分为三节,主要是通过前面的论述,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剖析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存在的必要性,指出它对我国当前的法治建设、公民社会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第六章结语部分总结前文对亲亲相隐制度的研究和论述,进一步指出亲亲相隐制度是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存在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