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被引量 : 7次 | 上传用户:beakerzhou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对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是在互联网征信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倡导“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的时代大背景下开展的。数据采集作为互联网征信中最基础的一个环节,其为之后产生高价值的信用产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关于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相关规范主要集中体现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征信机构监管指引》和《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但其对数据采集的内容仅做了原则性规定,需要进一步细化。除此之外,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以及数据采集的监管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本文第一章是对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概述。本章探讨了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相关理论,对数据采集和互联网征信的基础理论进行梳理,界定了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概念,分析了其法律关系,并从采集机构性质、采集对象、采集数据的时效性、采集覆盖范围和采集数据应用领域五个方面,以央行征信系统为视角将传统征信与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进行比较分析。本文第二章分别从法律和市场两个角度对国内外相关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现状进行了梳理和讨论。本文第三章以芝麻信用为例对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行为进行分析。重点对芝麻信用征信过程中数据采集模式进行法律分析,挖掘在征信数据采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本文第四章以国内外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发展中存在的差异以及芝麻信用在采集数据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为基础,探讨了我国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信息主体在权益保护方面面临一些法律困境,比如信息主体权益存在损害风险、数据采集缺少明确的标准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缓慢;在征信机构之间、互联网征信机构和央行征信系统之间以及互联网征信机构和其他机构之间缺乏有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数据采集监管体系不完备,主要体现在监管主体单一、监管形式滞后以及监管制度落后等方面,需要改进与创新。本文第五章针对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即,通过降低信息主体权益损害风险、明确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标准和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程来加强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通过提高征信机构之间数据共享意愿、推动央行征信系统和互联网征信机构有效对接、促进互联网征信机构和其他机构之间数据共享来促进机构之间数据共享;通过促进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监管主体多元化、创新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监管手段以及健全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相关监管制度来完善互联网征信数据采集的法律监管。
其他文献
以某款自主开发的车型为研究对象,基于原始车型的数据及开发车型的目标参数在Adams中搭建多体动力学模型,进行前、后悬挂系统的K&C及整车的动力学分析;同时对骡车进行K&C台架
近年来,随着地下工程施工领域技术装备的不断进步,隧道及地下工程的规模、埋深不断发展,一些项目所处的地质环境本身具有岩爆倾向性,加之建设过程中岩爆的孕育、发展、发生过
<正>糖尿病肠病是糖尿病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与胃肠道植物神经的病变相关,发病率10%~20%[1]。尿病肠病患者因长期血糖控制不佳、慢性脱水,早期多有便秘,但随着病程的进展,可
主要研究了双低油菜籽中蛋白质、植酸、硫甙和单宁在不同pH值时的溶解度变化。通过对不同pH值各成分溶解度的分析和研究,确定蛋白质萃取和沉淀的最佳pH值,找到双低油菜籽蛋白
桃仁红花煎,是中药典籍《素庵医案》中记载的一则经典方剂,由桃仁﹑红花﹑当归﹑香附﹑延胡索﹑赤芍﹑川芎﹑丹参﹑青皮﹑生地黄十味药物组成。临床研究表明其对心血管疾病有较好的治疗作用,然
<正> 颅内动脉瘤术中破裂(intraoperative aneurysmrupture,IAR)为颅内动脉瘤夹闭术中最大的风险,其大量出血会导致术野不清,使术者盲目操作,直接影响患者的预后。故能否正确
<正>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设立,可以说恰逢其时。李克强总理在1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宣布,中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
目的:分析桃仁-红花配伍在中医方剂中的应用情况,为解释方剂复杂体系内在规律和临床用药提供参考。方法: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方剂数据库"中检索出药物组成含有桃仁、红花的
通过测定平榛(Corylus heterphylla)在水分胁迫下脯氨酸含量(Pro)、丙二醛含量(MDA)、相对电导率、叶绿素总含量及SOD活性5项生理指标,综合评价平榛的抗旱性。结果表明,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