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存在的公司治理问题,如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究其原因是由于公司内部监控机关——监事会的失灵。监事会作为专门的监督机构,理应对经营管理层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但是由于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的监事会制度“形同虚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2002年我国上市公司开始引进了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下的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控机制的补充,但由于前后两种制度的协调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职责、权限等方面都存在交叉和冲突,导致不仅没有加强原有的监控机制,而且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因而我国今后的公司内部监控制度应如何选择及完善就成为值得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
本文以公司治理理论和内部控制理论为基础,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研究、趋势研究和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通过对两种典型公司治理模式下的审计委员会制度和监事会制度的比较分析,站在未来的角度,立足现实,面向发展,以当前国内外内部监控制度发展的现状和趋势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结合“伊利事件”和“世通公司舞弊案”的案例分析,沿着内部监控制度的现实的发展趋势,探讨未来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控制度的理想选择,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此外本文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相关建议和举措,以期对监控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下三点:
1.切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这一中国经济热点问题,以比较分析和趋势分析为基础,提出取消监事会制度而建立单一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作为我国上市公司理想内部监控制度。
2.对伊利事件与世通公司舞弊案进行全新的案例剖析。
3.提出了建立健全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