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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是由投保人向保险人缴纳一定保费,投保被保险人因投保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诚实行为遭受损失的风险,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保险人应按法律规定给予保险赔偿的制度。而其中保证保险的一种特殊类型就是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是银行为了防范贷款人可能出现丧失还贷能力的风险,提高贷款的安全性,进而减少坏账的风险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办的一个险种。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是在九十年代末随着城乡住房制度的改革而从国外引入的,作为一个舶来品,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我国的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制度还存在明显缺陷,加之保险业本身的高度风险性,实践中产生了诸多问题,直接影响到这一制度在我国的良性发展。与此同时,理论上对其性质一直存在争论,产生了各种不同学说。相应的立法又明显不足,使得司法实践很混乱,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鉴于此,本文尝试从基础理论阐释着手,明确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性质,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实务分析,梳理合同各方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努力探索并构建全面的立法体系,从而力求对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帮助。全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基础理论阐释。首先对保证保险和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概念进行了明确。通过各种学说的介绍,详细探究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力求有助于实务纠纷的解决。对合同构成要素的细致分析,使我们对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认识更加深刻。第二章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实务分析。这一部分的最大特点是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在阐述理论的同时,通过案例分析,进一步明确银行的法律地位,同时,加深对保险人抗辩权和追偿权相关知识的理解,使我们对问题的把握更加准确。第三章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的规范与完善。建议从我国实情出发,努力构建不同效力层次的保证保险立法规范。加强对整个行业的监管,针对“银保合作”的发展趋势,强调监管对维系国家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作用。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将进一步促进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