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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基于森林防火严峻形势的需要,为了加强我国林火管理的规范化建设,本文以林火行政管理做为研究内容,选取美国做为比较分析的对象,积极探索完善我国林火行政管理的方式、方法。林火行政管理,是林火行政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赋予的职责,通过宣传,提高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同时依法进行火源管理,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所展开的行政行为。林火行政管理是依法治火的政府行政行为,主体是负有林火管理职能的行政机构,运用的基本方法是法律、政策和宣传教育,最终目标是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虽然美国与我国的管理体制不同、法系不同,但美国分散式的管理体系其整体结构却是完整的,其立法精神所体现出的可持续性、多用途的生态系统管理理念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其火源管理的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是非常值得借鉴的,其宣传教育的多元化是今后我国应宣教工作努力的方向。深入对比研究这些内容,对于完善我国的林火管理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的林火行政管理,结论如下:完善林火行政管理责任制度:(1)创立党政同责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的责任制度;(2)创立终身追责制度,对造成特大森林火灾的党政领导实行终身追责;(3)创立“上下同责”制度,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行政首长根据岗位职责要求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共同责任主体。健全以法治火的法律体系:(1)尽快修改《森林法》:明确森林防火首长负责制;提升森林防火保障的法律地位;并将林火受灾补偿和移民补偿机制写入《森林法》。(2)修改完善《森林防火条例》:拓展《条例》适用范围;建立紧急状态机制;建立“紧急避险”补偿机制;建立ICS事故指挥系统;构建林火联防行政合同管理制度;健全森林火灾巨灾保险制度。(3)制定《计划烧除管理条例》:依法建立计划烧除审批制度;依法建立计划烧除免责制度;进一步完善森林生态补偿制度。(4)推进地方林火管理立法:实现全国各地方森林法规全覆盖;抓紧制定地方《计划烧除办法》;应当促请地方制定《林区火源管理办法》。创新火源行政管理机制:(1)推进火源管理法治化:应当建立地方法规上报国务院或全国人大备案制度;无授权的越权行政行为是无效的;促请地方制定《林区火源管理办法》。(2)创立私有林火源管理机制:创新火源管控机制;创新防火责任机制;创新扑火救援机制。(3)实行火源管理措施的人性化:用文明代替传统;实行“用火告知”方式;实行经济补偿制度。(4)强化火源管理的信息化:与高校合作,加强研发;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跨学科研究。提高林火管理宣传教育的效果:主要是通过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使其更人性化;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使其更多样化;发展林火的教育工作使其更常态化;利用科技宣教手段使其更现代化。全方位、全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提高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化实现我国林火行政管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