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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们老有所养,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正在逐步步入老龄社会,构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相适应,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是当前一个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本文以中国城镇养老保障筹资模式研究为题,在分析国际养老保障发展现状、趋势和典型国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养老保障不同筹资模式对经济发展、养老保障体系可持续性等多方面进行了比较研究。文章研究了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入分析了构建和谐社会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新要求,提出了建设适应和谐社会要求的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方案。
本文研究认为,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有着各自的优势。从总体上看,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以及制度的可持续性等方面并没有显著的差异。现收现付制的优势在于,该制度的引进可能带来全社会的帕累托改进,该制度有利于进行再分配和在代际之内分散风险,同时,现收现付制可以有效地降低管理成本。基金积累制的优势在于,基金积累制有利于减少逃费现象,并且可以促使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
本文认为,中国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应该坚持以现收现付制为主要支撑,同时注意发挥基金积累制的作用。从中国的国情看,未来一段时间基金积累制的市场收益率将低于现收现付制的生物收益率,通过基金积累制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条件并不成熟,中国没有必要也很难通过基金积累制提高储蓄率。
本文认为,中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挑战与机遇并存。我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要面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城市化的挑战和统筹区域发展的挑战。同时,我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面临着四个方面的有利因素,即养老保障覆盖面扩大、制度的统一和经济结构变革的影响,经济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大量国有资产为养老保障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我国职工退休年龄有较大的提高余地。
本文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全新要求,探讨了符合和谐社会需要的养老保障体系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建设“3+2”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构想。
总之,本文在明确提出了养老保障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分析了国际上养老保障体系从单支柱向多支柱转变的六个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在我国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有效配合的四项原则。对于该养老保障体系的历史欠账、新增资金缺口和未来可能出现的养老金过度膨胀都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研究了我国城镇养老保障体系的功能,分析并论证了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必须具备的基本特征,再此基础上比较系统的研究了加强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基金管理的制度框架,明确提出以社会统筹,政府强制储蓄,以及个人储蓄、商业保险、家庭赡养为三个主要支柱,社会救济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为两个补充支柱的“3+2”支柱养老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