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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拉波特(La Porta)等学者首次提出“最终控制人”的概念,对控制权的相关研究成为近几年来公司治理领域研究的热点和前沿。上市公司的终极控股人通过金字塔结构,交叉持股,共同控制等方式和手段掌握公司的控制权,但其现金流权可能会远远小于控制权,从而造成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的偏离。这种偏离就使得终极控制人有侵占中小股东利益来获取私人收益的动机。 本文选取了2002-2008在深圳和上海上市的100家民营上市公司7年的数据为样本,以2006年作为股权分置改革前和股权分置改革后的分界线,研究股改前后民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分离对负债期限结构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本文先对控制权、现金流权、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偏离以及负债期限结构进行了概念界定,接下来回顾了国内外学者对终极控股权以及负债期限结构的研究成果,在总结以前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再进行实证研究。 在实证研究部分,先是以2002-2006以及2007-2008年100家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对比分析了股改前后控制权和现金流权的偏离对负债期限结构的影响。然后,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了两权的偏离,以及负债期限结构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同样也对比分析了股改前后的实证结果。最后,根据本文实证结果,提出了完善民营上市公司控制权治理和负债决策机制的相关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