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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稻资源是重要的农业种质资源和遗传多样性资源,对于维持生物多样性和水稻育种研究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我国重要的战略资源,关系着国家的粮食安全,对野生稻资源的保护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在野生稻资源的保护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野生稻资源保护的价值及其在我国的濒危状况,野生稻资源的保护价值主要从野生稻资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证、改良水稻品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要进行介绍:野生稻的濒危状况主要从我国野生稻资源的主要种类、面积、生长地区、面积和种类的剧减等方面进行阐述,充分说明了我国野生稻资源的保护迫在眉睫。第二部分写我国野生稻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现状及缺陷;野生稻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主要将我国野生植物保护的法律制度进行了相关的介绍;缺陷主要介绍了野生稻资源惠益共享制度方面存在不完善;原生境和保护区保护不力;缺乏专门的立法;野生稻资源保护级别低;法律责任不完善主要从违法成本低、处罚尺度不明晰、处罚类型单一等方面进行阐述;奖励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行政管理体制不完善主要从各部门分割严重协调性差、多头管理、监管职责不明确等方面进行相关的阐述;缺乏野生稻补偿机制等。第三部分主要介绍野生稻资源保护的国外立法及借鉴,主要介绍了美国、英国、印度、巴西等国的立法,并且从中总结出对我国野生稻资源保护的借鉴之处是我国应完善立法、完善管理体制、加强公众参与,以实现对野生稻资源的切实保护。第四部主要针对我国野生稻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出现的问题而提出的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制定《野生稻资源保护条例》;完善野生稻资源的获得制度和惠益共享制度;加强对原生境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保护;建立野生稻自然保护区;提高野生稻资源的保护级别;建立完善的资金保障制度;完善法律责任;完善野生稻保护激励机制;完善野生稻保护补偿机制;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野生稻种质资源库和信息库等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