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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代,从岁首到岁末人们会举办各种节会活动,宋代节会活动能够顺利举办需要不同的社会因素相互合作,这些社会因素就是维持宋代社会生活秩序正常运行、发展的各种社会力量,本文旨在探索宋代各个社会力量在社会生活中的分布状况,为我们更好的理解宋代社会提供新的思考角度。第一章宋代节会的分类,随着宋代封赐行为的增加,宋代节会也更加多样化。根据节会活动内容的不同,本文把节会分为两大类:一为岁时风俗节会,以上元观灯、龙舟竞渡为例发现这类节会的特点为:一般为国家承认的节会,带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岁时风俗节会参加者的数量、节会规模、节会表演活动是其他节会无法比拟的;另一类节会为迎神赛会,以南宋临安城为例认为这类节会具有明显的宗教特色。第二章宋代节会的组织者与参与者,宋代节会活动处于官方与民间力量交叉管理的状态。两宋官府设有上、下两层专门管理节会的机构,中央管理机构为宣徽院,地方则有县令总管一地的节会活动。民间管理节会的组织更具多样化,没有固定举办日期的节会一般临时组织管理机构,时间较为固定的大型节会一般有常设机构,民间节会组织一般有会首、都劝缘、劝首、会干、社会闲散少年等管理力量。与宋代发达的经济相适应,宋代节会有很多民间团体组织。官方力量与民间力量既相互斗争又相互妥协退让,最终达到平衡,两种力量共同保障节会活动的顺利举办。第三章宋代节会中的神与鬼,宋代民间信仰与节会活动交杂在一起,几乎所有的节会活动都寄居有百姓崇拜、信仰的神灵。控制管理这些神灵就能掌控民众信仰,从而达到治理社会的目的。为此官府既利用强势手段取缔“夜聚晓散”的节会活动,又或默许或承认一些节会与节会神祗,使其处于自己的掌控之下。地方强势力量为了扩大自己在地方的威望与权利,积极努力使本地方的节会神祗得到封赐并进入国家祀典。官方力量与地方强势力量透过节会神祗斗争妥协,共同保证宋代社会秩序稳定发展。第四章宋代节会与宋代社会秩序,宋代节会活动中的活动形式、仪式观念等既隐含着对现实社会秩序的挑战与对抗,又对宋代社会秩序起到调节器的作用。宋代节会对宋代社会秩序的颠覆主要变现在:一是节会活动中的经济支出与宋代正统观念里勤俭节约的经济理念严重不符;二是节会活动中参与者的身份、角色、等级秩序、性别差异被模糊化;三是节会中使用的仪仗、服饰与宋代礼制不符;四是节会活动中昼夜颠倒的时间概念与儒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时间观念不符。宋代节会对社会秩序的调节作用表现在:一方面宋代节会有利于民众群体认同感的形成,另一方面人们在节会中娱乐、放纵,在紧张的日常生活之余得以放松,一张一弛间民众日常积攒的紧张情绪以及群体间的矛盾得以缓和,这也是宋代虽然面临内忧外患却没有发生大规模内部暴动的一个原因。节会活动到宋代有一个空前规模的发展,透过隆重盛大的节会活动我们看到在宋代社会秩序的管理中,民间力量占据着一席之地,官方并没有掌握所有的控制权,官方与民间也并不是水火不容,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有序,朝廷和官府与地方力量相互妥协,良性合作,为宋代经济、文化的繁荣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