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实质化及其实现路径

来源 :安徽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sx19810518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庭审实质化要求保证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中发挥中心作用,即事实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判决结果形成在法庭。庭审实质化的对应概念为庭审虚化,导致我国目前庭审的作用和功能并未能有效发挥。我国庭审虚化是由众多原因引起的,包括侦查中心主义、卷宗主义、庭前实体审查、庭审定罪量刑一体化以及不彻底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进行庭审实质化改革,我们需要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包括遵循司法规律、保障人权以及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之争。针对上述导致庭审虚化的原因,应该在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包括实现审判中心主义、完善直接言词原则、执行庭前程序审查原则、完善庭审定罪量刑并重原则、彻底贯彻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旨在减少外界对审判干扰的其他措施。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