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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均等化,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其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凸显,对于教育这一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来说,也是如此。近年来,我国推行的集团化办学改革,是为推动教育均等化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集团化办学政策在各地推行若干年来,对于义务教育均等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和效用,从政府治理和公共政策的角度,未来如何引导和规范集团化办学,不断推进教育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乃至促进我国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正是本文关注的重点所在。通过对大同市目前的集团化办学进行实地调研,分析集团化办学对义务教育均等化的影响和效用,可以发现,集团化办学对推进教育均等化总体上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还需要进行辩证的分析,从积极作用来看,主要表现在有力地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实现质量均衡;增加教育资金投入,保障硬件均衡;创新办学模式改革,促进机会均等;树立协同共治观念,确保管理统一等。而从消极影响来看,对于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而言运行效率不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教育资源配置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集团化办学的执行过程中,受内外因共同作用影响,会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义务教育均等化的目标,其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宏观规划与调控等还不够;教育集团校还存在进一步规范性收费等问题;各方对集团化办学成果缺乏考核评估等等。因此,未来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扬长避短,引导和规范集团化办学,更好地推动教育均等化,建议构建政府为主导的集团化办学规划、调控体制;规范教育集团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教育财政制度,建立公平监管机制;优化教育均等化评估体系,重视公众评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