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历史文化街区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够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有一定规模的区域。”存在其中的一般性传统民居建筑,承载着特有的物质环境、社会结构以及生活方式,是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目前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中,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作为保护对象,被有组织有计划的保护起来,但作为前者保护“背景”的一般性传统民居建筑,却在保护更新中遭受诸多困境。普遍采用的政府主体或企业主体的传统民居保护更新已被实践证明无法提供理想的结果。政府主体的救济式保护更新受惠面有限,也涉及到社会公平问题;企业主体具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必然造成对风貌保护的威胁。同时,居民主体的保护更新政策与实践较少,且有两方面问题,一是政策下居民仍不愿做;二是实践起来仍有难度。因此,本文尝试将居民主体作为重要切入点,围绕如何解决“不愿做、不好做”的问题,研究体系化的历史文化街区中传统民居“自主更新”模式。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共六个章节:第一部分(第一章):绪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对象、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方法与内容、研究框架。第二部分(第二章):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综述。运用文献分析法研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以及“自主更新”的相关基础理论,结合当前国内外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更新的理论与实践进行文献综述。第三部分(第三章):中国与日本的历史文化街区“自主更新”典型案例的比较研究,总结我国现行自主更新的不足与日本自主更新的借鉴点。第四部分(第四、五章):历史文化街区中传统民居“自主更新”模式的框架与实施。从主体系统、政策系统、支持系统以及运行系统四个子系统入手,搭建传统民居“自主更新”模式的框架;结合有关案例展开传统民居“自主更新”模式的分阶段实施研究。第五部分(第六章):结语与展望。归纳总结,得出结论,提出研究的不足和今后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