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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儿理论(Queer Theory),又译怪异理论,一般认为是由特丽莎·德·罗丽蒂斯(Teresa de Lauretis)在1991《差异》杂志上首次明确提出来的。酷儿理论最初产生的原因是,在二十世纪后半叶反同性恋政治回潮背景下,同性恋权益的维护者们为防止男女同性恋阵营的分裂提出来的。后来,随着抗争阵营的扩大和酷儿理论研究的深入,“酷儿”这一概念的内涵也有所变化。现在,“酷儿”一般指处于主流性行为之外的族群;一般包括,女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易装者以及认同并实践酷儿理论的异性恋者。“酷儿理论”,就是以这一族群为基础建立的,具有向男女二分的性别结构挑战和向传统同性恋文化挑战的性质,强调酷儿身份的建构性,抵触被定义化,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本文在认真阅读总结酷儿理论及其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将酷儿理论放于文学批评领域进行阐释。这种阐释既有利于酷儿理论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为文学批评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化的视野。本文从酷儿理论的产生、酷儿理论的基本内容以及酷儿理论的批评实践三个方面进行阐释。第一章介绍了酷儿理论产生的背景。首先,分析了古希腊精神与“酷儿理论”所提倡的酷儿精神在对待同性恋问题上的异同。然后,结合福柯的话语空间理论、拉康的三段论、德里达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评及女权主义文论四个方面分析了酷儿理论产生的当代背景。第二章阐释了酷儿理论的基本内容。一方面,重点论述了“双性同体”的概念和朱迪斯·巴特勒性别操演理论;另一方面,对酷儿理论在文学理论中的具体构建进行阐释。从作者创作、主题选择和读者接受三个方面分析了酷儿身份对其写作的影响。结合美国女权主义文论的分类方法,对酷儿儿文学批评首次进行分类。第三章将酷儿理论应用于批评实践。本章以王尔德为例,运用酷儿理论从王尔德文艺思想,即“生活模仿艺术”、“所有艺术都是不道德的”、“作为艺术家的批评家”、“‘面具’的真理”,四个方面入手进行批评分析,为酷儿理论对同时为王尔德文艺思想的阐释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同时也有利于酷儿理论的进一步阐释和完善,为文学作品的解读提供了一个更加多元的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