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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担保企业指担保企业做为信贷业务中的第三方,与银行等债权人约定,在被担保的债务人无法如约履行偿债义务时,由担保企业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随着我国民间金融的不断发展,担保行业日益扩大,促进了地方资金融通,推动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但由于担保企业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其客户质量的差异性和担保业务的内容,使其始终面临着较高风险。因此,担保企业的风险控制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热点。加之,近一年来,我国温州、洛阳、西安等地的担保企业全面崩盘,给地区经济、社会带来了较大影响,解决担保企业的风险控制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主要以融资性担保企业为研究对象,首先对我国融资性担保企业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结合实际情况对于其面临的内、外部风险进行总结和分析,发掘实际存在的风险控制问题;其次,考虑到担保企业面临风险问题的复杂性,本文参考了COSO组织提出的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基于过程管理和配套设施的全面风控方法,最终归纳出目前影响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能力的五个主要因素;之后,本文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对担保企业的风险控制能力进行分析和研究,基于五个主要影响因素和实际情况提出相关的假设,建立了相关的模型。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实证数据收集后,检验了五个因素对我国担保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影响,并找到了其间的相互关系。本文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有关于风险控制的五个主要影响因素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协整性之间的关系,完成了对于假设的检验。同时找到了对于担保企业风险控制较为重要的几项因素,并对各个因素重要性和相互关系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同时,模型检验的结果也反映出了一些因素对于风险控制能力的反作用,例如,在风险管理初级水平的情况下,保后管理与监督对于风险控制的协整性具有一定的反作用,但是当整体的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之后,其对风险控制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信息管理与控制对于风险控制的有效性也有同样的影响。本文还得出各大影响因素对于风险控制能力的正向影响在一定的程度下效果较佳,但是如果不考虑整体的风险管理能力,单一的增强其中的某一项管理对于整体的风险控制会有反向的作用。这一现象在担保业务的运营环境对于风险控制的协整性和保后管理与监督对于风险控制的有效性方面尤为明显。基于本文的研究结果,担保企业在增加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过程中应该平衡各个因素的管理强度,对于自身情况进行充分的了解之后选择较为合理的风险管理方式;同时,应该考虑一些因素的反向影响,避免由于单项的风险管理问题对于整体的风险控制能力产生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