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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决定了我国的政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于社会各个阶层、职业,作为本行业的领头羊和先进分子,代表普通选民依法履行立法和监督等职能。区县人大代表是人大制度在在基层的代表,起着承上启下作用,对区县人民履行立法和监督职责。区县人大代表积极履职是维系国家权力系统正常运转,防止区县政府权力滥用的重要环节。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可以作为人代大制度在地方的实施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区县代表的履职表现决定了人民通过代表间接实现当家作主的制度设计的实践状况。目前,区县人大代表在履职中并未达到制度设计的要求,仍有很多缺陷和不足有待改进和完善。因此,研究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问题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现状,梳理区县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如区县人大代表选举中缺乏竞争性,过分强调比例结构均衡,代表与选民联系不足,缺乏代表性,代表提出议案质量不高,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力量薄弱,履职保障不到位,以及部分区县人大代表自身素质较低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对策建议,如提升区县人大代表代表性、加强区县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性、扩大区县人大代表的决策权行使范围、加强区县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提高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等,进一步加强区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提高履职成效,反映区县民意,不断推动区县持续、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