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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经济的动力源泉,金融系统协调有序的生态式运作对于经济体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区域金融生态是区域范围内金融与其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总和,具有构成上的复杂性、作用上的非线性、功能上的自调节性等特征,是一种复杂适应系统,因此对其研究适于纳入复杂性科学理论的框架体系之内。 本文依据复杂适应系统理论,采用系统动力学工具建模分析了区域金融生态的功能结构特征及平衡机理,分析结论如下:①区域金融生态的功能部件包括资源子系统、执行子系统和环境子系统,三者相互协调、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区域金融生态的系统范畴并实现其功能。②区域金融生态平衡包括主体的平衡、市场的均衡和环境的协调三个方面,三者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共同达成区域金融生态的平衡。主体的平衡是指通过区域金融生态主体与环境间的相互作用,实现区域金融生态主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和区域金融生态主体系统本身结构的相对稳定性。市场的均衡是指各区域金融生态主体在追求自身利益时导致的一定时间跨度内区域金融生态主体本身行为的优化和数量的均衡。主体的平衡和市场的均衡构成环境的协调,它是指区域金融生态结构动态稳定性状况。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结果,结合相关数据,本文对山东省区域金融生态的平衡性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山东省区域金融生态平衡呈现如下特点:①从整体数量来看,山东省各样本地市区域金融生态平衡性水准较高,该水准取决于系统主体的平衡性、市场的均衡性和环境的协调性三个方面的表现。②从系统层次来看,山东省各样本地市区域金融生态平衡性存在结构性差异,各样本地市区域金融生态平衡性最高与最低评分之间的差额较大。③从与经济水平的关系看,山东省各样本地市区域金融生态整体平衡性得分以上样本地市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低顺序不同,区域金融生态整体平衡性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并无显著的顺应关系,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却影响金融生态的主体平衡。 针对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结果,立足山东省乃至全国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的现状,提出了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的策略选择。为促进区域金融生态平衡发展,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就要完善金融立法,打造现代金融生态主体,建构地方政府双重身份的和谐关系,建设以金融生态自我调节能力为基础和方向的金融监管体系,促进金融、经济的协调互动和金融生态子系统的均衡发展。 本文分析结果的政策含义是区域金融生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遵循系统论的相关原理和方法,确保区域金融生态与外部环境的和谐适应及系统内部各子系统间的协调有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从复杂适应性角度,根据生态式发展要求,对区域金融系统的功能结构及平衡机理进行了创新性重构和分析,并在实证检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