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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由数据主导的“大数据时代”,党中央将大数据发展提升至“国家大数据战略”层面,并强调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近年来,随着党和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一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另一方面腐败行为的隐蔽性也在增强,常规手段已经无法达到完全打击腐败的目的。因此,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善于利用信息技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要善于利用大数据资源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我国大数据反腐的发展,从2003年网络反腐的孕育萌芽开始,历经起步发展阶段、到现在的提升转型阶段,逐步受到重视并得到有效推进。大数据时代,腐败行为难免会留下电子数据的蛛丝马迹,利用大数据技术能够挖掘各种反腐数据背后的潜在信息,无疑为反腐败工作插上了科技的翅膀,带来新的机遇。大数据特有的优势能够探寻反腐治本之策,为查证腐败提供精准服务,提升反腐倡廉的教育效果,以及对网络涉腐舆情进行管控与引导。然而,需要关注的是,我国当前大数据反腐应用还处于逐步转型阶段,缺乏完善的应用环境,例如缺乏建立反腐数据库的意识,采集的反腐数据可信度不高,大数据反腐的信息共享不畅等;大数据反腐在发挥反腐倡廉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例如,可能会对个人隐私造成侵犯,如果管理不到位甚至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全;此外,还缺乏大数据反腐的专门人才。要想在反腐败工作中真正发挥大数据的作用,必须直面当前影响大数据反腐的现实困境,探寻完善和提升大数据反腐的路径,必须充分重视大数据反腐的特殊作用,借鉴境外有关国家大数据反腐好的经验和做法,采取一些措施来为大数据反腐的推进保驾护航,为反腐提供更加广阔的资源平台和科学方法。这就要求党和国家按照当前制定的反腐政策和法律法规,将信息技术元素融入顶层设计,整合数据资源,推广信息化应用,形成数据共享、安全规范的良好格局,比如建立覆盖广、数字准的反腐数据库,构建统一的国家纪检监察信息系统,运用数据铁笼加大权力运行监督,构建防止反腐数据外泄的法规制度,加快对大数据反腐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大数据反腐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