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理论、高等教育收益理论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补偿理论,我国逐渐实行了高校收费制度。高校实行收费制度对于弥补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不足、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内需、刺激经济增长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收费也使经济困难和中低收入家庭不堪重负,许多家庭贫困的学生上不起学或不能安于求学。虽然有传统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高校学生资助制度,但因资助面太窄、资助金额少而不足以解决众多贫困生就学问题。鉴于此,国家出台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优惠政策,对高等学校经济贫困的大学生和研究生,采取由国家财政贴息方法,不要经济担保,由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自1999年《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出台以来,中国助学贷款政策已五易其稿,体现出逐步放松条件,逐步扩大范围的思路。经过各有关部门、商业银行和高校的通力合作,该项工作目前已取得明显进展。从理论上讲,助学贷款对于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和商业银行似乎应该是双赢的局面。因为对于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来说,助学贷款可以解决贫困学生上大学难的燃眉之急;而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利用助学货款可以有力推动我国教育产业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为我国商业银行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培养潜在优质客户的机遇。但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着种种缺陷和风险,有待进行一步完善,以充分发挥它的助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