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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金融安全作为国家金融监管所奉行的黄金原则历来被国家所重视。现阶段,我国金融业已经形成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在该管理体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游离在我国金融常规管理体系之外的资金一直以一种隐秘的姿态在全国范围内悄然流动。暗地活动的巨额资金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解决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机遇与风险同在,迫于偿还资金的压力,温州企业家的跑路行为也给企业的债权人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并加大了公众对资金安全的忧虑,恶化了投资环境。事实上,民间金融并非新时期市场发展的产物,它存在了大约4000余年。早在西周时期就有记载。至明清时代,钱庄票号的蓬勃发展代表着民间金融的发展进入高潮。新中国成立后,计划经济体制正式建立,一切经济活动由国家提供资金,对民间金融的需求随之减少。20世纪90年代初,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对民间资金的需求,民间金融也随之获得较大发展。时至今日,民间金融的发展规模已相当惊人。在满足市场融资的多样化需求方面,民间金融发挥了重要作用。现阶段,科技的发展带来了资金融通形式日新月异的变化。民间金融领域得到了相应的体现。企业连接贷款、私人借贷、贷款经纪、企业集资、轮转储蓄、典当、私人钱庄等传统模式依然奠定着民间金融活动的基础,但是在此基础上,商会、企业家俱乐部等组织不同程度地渗入民间金融,得利于计算机网络发展形成的新型平台,速贷邦等贷款中介以及B2B (Business To Business). B2C (Business To Customer)、P2P (Peer To Peer)等网络借贷电子平台对缓解我国融资难问题也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在以上背景资料下,本文以传统文献检索手段为主,辅以网络、数据库等资料,开展资料收集、数据整理等工作,运用文献分析法进行相关研究,旨在论证我国应该建立以民间金融参与者自我风险防范为主体,行业协会为补充,政府负责支持性工作的风险防范体系。本文拟分七个部分予以阐述。第一部分引入民间金融的基本理论,对民间金融的概念、分类、特征、产生原因等基础要素进行最新的阐释。本文认同从监管角度对民间金融进行概念界定,并在传统民间金融分类上加入了最新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民间金融的发展状况。本文对民间金融的特征归结为以下三点:发展迅速、规模较大,参与主体多元化;程序简单、期限较短,利率高;非正式性和隐秘性容易导致风险失控。并指出民间金融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国家的金融抑制、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制约三点。第二部分则以风险切入,从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环境风险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民间金融活动所面临的外部风险,以及从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方面论述我国民间金融所面临的内部风险,并在此基础上对各类风险的成因予以剖析,进一步加深对我国民间金融风险的认识。第三部分介绍民间金融风险防范理论。主要有经济学方面的公共利益理论、金融脆弱理论以及法学方面的经济安全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为我国民间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建立寻找理论依据。第四部分立足国内视角,认为现在我国民间金融领域内存在的针对民间金融风险的防范手段主要有道德约束,简单的凭证,资本金、准备金约束,担保抵押质押与融资租赁,黑名单制度以及先进的电子设备支撑等。第五部分指出我国民间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着监管主体不明确、国民素质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较低、民间金融法制化进度慢等问题并在民间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方面存在困境。第六部分将视野扩展到域外,针对我国国情将国外现有做法归结为通过及时的立法活动防范法律风险、市场导向强烈、放贷人再融资渠道多元化、风险预警方法先进、信用制度完善六种。为我国民间金融风险防范的改善提供依据。第七部分在分析我国民间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原则的基础上从立法、行政、司法等方面提出建立我国民间金融风险防范体系的具体对策:我国应充分利用现有科学技术,基于互联网基础建立一个以民间金融参与者自我风险防范为主体,行业协会为补充,政府负责支持性工作的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