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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导致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生,而且使得对高层管理团队的激励成为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多年来的公司治理实践表明,对高层管理团队进行激励是消除或减少委托-代理关系缺陷的有效措施。但在如何实施激励、如何确定业绩评价标准等方面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本文正是基于我国创新型企业研究了高层管理团队的激励的影响因素、激励方式的选择和激励的有效性。
本文的研究路径是:首先界定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创新型企业及高层管理团队的范围,并对创新型企业及高层管理团队激励研究进行了回顾。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实证研究的思路和框架,以及影响高层管理团队激励因素、激励方式和激励效应的衡量指标体系。
接着通过各种指标的统计分析,本文对当前我国创新型企业的激励现状进行了分析。在此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实证分析部分运用主成分-聚类分析方法把选取的创新型企业划分为三类;然后分别计算各种类型创新型企业使用各种激励方式的高管团队激励效应得分,并作对比分析。
最后根据激励效应得分的大小将其划分为较低、中等、较高三个档次,从而判断各种激励方式的有效性。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适中的中型创新型企业对高管团队应多使用薪酬激励,适当搭配使用股权激励,同时改变控制权激励使用过多的问题,要适当限制控制权激励的使用。股权集中的大型创新型企业对高管团队应适当地使用薪酬激励和控制权激励,但两种激励手段的使用达到同类企业平均水平即可。股权分散的小型创新型企业对高管团队应多使用薪酬激励,适当使用股权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