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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起,以《法律与道德》节目在上海东方电视台首播为标志,我国电视法制节目产生至今,历经26年蓬勃发展历程,已逐渐演变成电视台收视率大战中的“兵家必争之地”。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发展又是与我国法制建设进程同步的,从它“出生”那天起,就扛起了“普法”的使命。也正是由于它所承载的这一特殊功能,它在每一个发展阶段都面临着冲破说教束缚与全民普法的两难选择中,从最初形式内容上的呆板宣教到如今花样翻新的节目演绎,电视法制节目收获了不少有益探索与尝试。但是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小觑。法制类电视节目适应社会的多元化需求,作为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种重要工具或手段承担着特殊的社会功能。毫无疑问,由于社会需求之间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甚至冲突,并非所有的需求都可以通过法制类电视节目实现,而且这些社会需求的协调与平衡也会直接影响到法制类电视节目自身的功能。研究电视法制节目,从电视节目的现状和发展走势上看,以普及法律、弘扬正气为主要宗旨的电视法制节目一直活跃在我国电视舞台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教育与舆论引导作用。特别是近些年,随着国家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公民法律意识到不断提高,电视法制节目更是如雨后春笋般焕发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研究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可以通过电视这个与普通民众生活密切联系的传播媒介,去表达一个成熟的法制社会对于普通公民的最基本要求,从而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进而促进我国的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全面进步,建设和谐社会。本文将就“电视法制栏目策划者关注重心和编导者报道重点亟待调整”、“强化节目中的人文关怀力度”、“扼制其娱乐化、低俗化倾向”、“警醒其教唆式误导”等方面重点剖析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现存问题,并进行对策研究。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产物,只要我们能够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原则,时刻以一个传媒工作者弘扬社会正气的态度来对待电视法制节目,我们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