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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异常残酷到趋于温和的肉体处罚方式,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国家对罪犯的处理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是公众对待罪犯的态度却只是从以前大规模的公开抵制到现今的私下或者部门行业的排斥。社会的犯罪率居高不下,监狱人满为患,罪犯在监狱中的改造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监禁导致罪犯与社会隔离,致使其再社会化的目标难以实现。罪犯出狱后,其生活和工作缺乏有效的保障以及旁人对罪犯的偏见,这就使得他们茫然不知所措,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从酷刑的废除到通过监禁对罪犯进行控制,并不是意味着惩罚手段趋于人性化,这只是控制手段的一种变化,而这种变化,对于解决犯罪问题,却不尽如人意。要预防和减少犯罪,需要依靠“草根阶层”,例如民间组织、社区等等,构建一种“社会关注、公众参与”的方式。为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来研究罪犯处遇问题,本文借助了标签理论和可防卫空间理论,结合环境心理学对罪犯处遇的价值取向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为了减少犯罪率,特别是再犯率,必须借助社会资源,必要时依靠科技,打破保守落后观念的束缚,加强政府与坊间的合作,达到改造后的罪犯与社会和谐共处的目标。有一点需要指出,虽然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行为会产生影响,但是本文所提倡的社区服务刑和电子监禁是针对罪行较轻的罪犯。本文之所以使用“处遇”一词而不是“刑罚”,原因在于笔者认为刑罚是从被害人和社会出发,不考虑罪犯的立场和利益,为的是他人的利益和减少整个社会的犯罪。而处遇是从罪犯出发,为的是更好地改造罪犯,使其适应社会生活。跟刑罚相比,处遇是更高一级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