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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犯罪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同时也是腐败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不仅侵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也严重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国刑法典163、164条对商业贿赂犯罪作出了规制,但现行的反商业贿赂犯罪立法存在法条分散、罪名及法律责任不统一等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给执法部门带来很大的困难。商业贿赂独立成罪不仅是适应我国当前刑事政策的必然选择,也是适应当前法律体系的应有之义。本文从商业贿赂的概念界定入手,分析目前商业贿赂犯罪的成因、发展趋势及其危害,并在借鉴其他国家立法经验和立法模式的基础上,提出应确立商业贿赂犯罪在刑法中的独立地位、使其独立成罪的构想。此外,本文在具体论述确立商业贿赂犯罪在刑法中的独立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商业贿赂犯罪的罪名、构成要件及刑罚制度,旨在为完善商业贿赂立法提供立法建议,更好地遏制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