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规制

来源 :山东科技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Michael_W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类社会科技的进步、工业化的发展以及先进的科学技术的使用,在方便生产生活的同时,导致了很多无法自然降解的危险废物产生。西方发达国家是危险废物的主要产生国,在废物处置场所难以找到,或者废物处置成本日益增加,或者环境法规日益严格等情况下,越境转移危险废物就成为这些国家处置危险废物的重要途径。为了保护全球环境利益,我们有必要研究规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法律,力争从源头上对越境转移行为严格控制。但是环境问题具有全球性,一国的国内立法不能完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国际法的高度研究一下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问题,探讨国际法律对该问题的规制。这篇文章在结构上,采取的是先介绍有关概念和规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体系、再说明该体系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这样一个思路展开,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有关术语和概念,指出当前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大量存在的现实,以及这种转移造成的巨大危害。第二部分以大量的篇幅,介绍了规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规则,对由这些规则组成的国际法律体系进行了评述。第三部分从规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国际法律规则间的关系入手,指出该体系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漏洞。第四部分就上述指出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详细论述了如何解决问题、纠正不足、弥补漏洞。相信随着世界各国的积极行动,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一定能够得到较为妥善的规制。
其他文献
当行为人不法占有受托保管的封缄物时,行为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在理论界及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争议的焦点就是封缄物的占有及其归属问题。“不法占有封缄物行为”是
本文以一则具体案例为基础,对股权出资的条件限制、股权出资的股权评估及验资、股权出资的履行、股权出资瑕疵的效力及救济等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介绍案例,指出案例
近些年以来,伴着我国国有企业身处的国际形势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且与此同时企业自身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深化革新。因此,国有企业政治和思想相关工作可以说遇到了来自于各个
体育行会是社会中介组织的一种,是一种典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它在事实上行使着一部分公权力。体育行会的公权力与其他权力一样,也存在着被滥用的可能,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