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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围绕着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等主题学者们开展了细致的研究。但是当前的研究主要是关于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的研究,而对于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问题的研究少之又少,对于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研究几乎没有。而作为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基础的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问题成为当前制度建设的短板和理论研究的盲点,因而本文展开了相关的理论探索。本文第一章对合法性审查标准研究的基础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包括党内法规的内涵及构成、党内法规“合法性”内涵的厘定以及党内法规标准的概述等基本理论。明确了党内法规的定义、党内法规的特点、党内法规相关概念以及党内法规体系和合法性审查中的“法”。本文第二章从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及其标准的现状着手,系统总结了我国现阶段中央和地方两个层级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实践与探索的经验。中央着重分析了党中央的制度建设与党内法规清理工作经验,地方选取了党内法规制度探索走在前列的江苏和四川两省在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及其标准探索的实践。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归纳出了我国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所面临的与国法的衔接与协调以及合法性审查标准等方面的问题。本文第三章对国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其标准进行了总结,分析了外国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国外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法规”,但却也有比较丰富的政党制度规范,而这些制度中蕴含着合法性审查的三种模式,他们通过分散的国家法和专门的政党法两种形式来对政党进行规制和约束。研究发现外国合法性审查标准主要有违宪性、独立性、制约性和可诉性五大标准。在全面分析外国合法性审查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基础上,系统的总结了外国的经验启示,即我国的党内法规及其合法性审查标准建设要在吸收独立审查、制约与监督以及可诉性等有益的经验的同时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人民性,突出建设性与协调功能。本文第四章从实践发展的需求出发,在系统总结中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建构,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需要着重建构权限合法性标准、程序合法性标准和内容合法性标准三大内容。其中,在权限标准上,需要党内法规的制定权限和范围必须合规合法、党内法规必须遵循权责相适应与权利救济相统一要求;在程序上,需要遵循和贯穿程序公正、监督制约以及公开透明和时效清楚四项原则及要求;在内容上,符合党的政治性要求、与国家法律相衔接、与党内其他法规相协调。理论研究呈现出了欣欣向荣的局面,但实践却略显滞后,特别是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建设已经成为党内法规建设薄弱环节,本文从实践出发基于理论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对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的基础理论、发展现状与问题、国外的制度建设经验与启示进行研究,试图通过对比研究来总结和归纳有关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建设的经验与规律,在此基础上来建构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创新性地提出了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权限合法性、程序合法性和内容合法性三大标准,以填补理论建设的空白,以期为制度创设尽一点儿绵薄之力。